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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商务局等8部门关于转发《福建省商务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

岩商务业〔2025〕14号
2025-03-06
索 引 号LY00121-3000-2025-00005主题分类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发布机构龙岩市商务局 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龙岩市公安局 龙岩市财政局 龙岩市生态环境局 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文 号岩商务业〔2025〕14号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06
标 题:龙岩市商务局等8部门关于转发《福建省商务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

龙岩市商务局等8部门关于转发《福建省商务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局、发改局、工信科技局、公安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各县(市、区)税务局,龙岩高新区(经开区)商务局、经发局、财政金融局、建设与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分局:

现将《福建省商务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商务规〔2025〕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认真抓好落实。

  1. 加强政策宣传。市商务局牵头组织各县(市、区)及龙岩高新区商务局及时发布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相关信息,加强宣传解读,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积极通过举办主题促销活动、媒体宣传报道、公共场所投放宣传物料等形式,让市民群众了解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领方式等信息。
  2. 强化资金管理。补贴资金由中央与省级、市级按照85%、10%、5%比例分别承担,市财政局会同市商务局统筹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统筹安排市级5%配套资金,优先从预算中安排,同时根据我市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分解下达情况按比例及时下达市级配套资金,以中央和省级下达金额为限。市、县两级财政部门根据职责对补贴资金拨付进行监管。市商务局牵头组织全市补贴申请材料审核、资金拨付、汇总统计上报等工作,负责对补贴资金审核进行监管。各县(市、区)及龙岩高新区(经开区)商务局积极对接报废置换更新服务机构,配合做好申请材料初审及资金拨付相关工作。
  3. 营造良好环境。各县(市、区)及龙岩高新区商务局设立汽车报废更新电话咨询热线,及时回应公众诉求,接受社会监督。各相关部门强化协作联动,持续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监督管理。对发现存在利用不正当手段(包括伪造、变造相关材料虚假交易、串通他人提供虚假信息等)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的,各县(市、区)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龙岩市商务局 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龙岩市公安局

龙岩市财政局 龙岩市生态环境局

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

2025年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龙岩市商务局办公室 2025年2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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